衡器在我国属于特定的计量仪器,具有特定的检定方法与判定原则。人类有史以来度量衡的统一管理已经成为无可非议的事实。按照我国国民经济产业链的产品分类,称量产品属于衡器类别。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标准、规程的原则,所有称重产品标准无论是属于哪个行业,均应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统一管理,所有称重相关的计量器具,均由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目前我国已经生效的与衡器相关的产品国家标准,全部是由全国衡器标准的上级归口主管部门——轻工业联合会提出,这是无可非议的。
事实上,目前所有的衡器产品相关国家标准,跨越了几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不能说,某个行业应用的有关称重相关产品国家标准,一定要由该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如果一定要照上述说法,只要是该行业用的产品标准就一定要该行业归口,那么目前几乎绝大部分的称重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均不能由轻工联合会归口了,因为按此逻辑推理,除了少量轻工行业自用衡器外,几乎绝大部分的称重相关产品都是用于各行各业的,那么绝大部分的称重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是否都要划归各行各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行归口呢?
比如:用于铁路车辆称重的轨道衡产品国家标准,是否就要由铁道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用于冶金行业的钢包在线称量、钢卷在线称重、高炉配料称重控制设备等产品标准,都要由冶金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呢?显然,这种思路是有悖于我国相关要求的。 |